盘锦市推进调整辽河油区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体制改革取得显著成效
发布日期:2018-01-05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分享:


根据省政府关于明确和规范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精神,辽河油区独立纳税法人企业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改由盘锦市地税局统一征收。为做好征缴体制调整工作,进一步加强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管理,确保社保费应收尽收,市地税局召开调整辽河油区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体制改革会议,200余户辽河油区独立纳税法人企业代表参加了会议,标志着盘锦市全力推进省级社保费征缴体制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

会议传达了《盘锦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辽河油区独立纳税法人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体制的通知》精神,针对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主体、征缴体制、征缴职责分工、征缴流程及征缴管理等具体问题进行了详细的政策解读。

目前,辽河油区独立纳税法人企业已在辽宁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独立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根据省政府要求,自2018年1月份起,上述企业要向地税部门独立申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并由盘锦市地税局负责法人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费源管理、征收管理,实施纳费调查巡查、纳费评估、风险排查和专项稽查,对未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的法人企业依法进行处罚。

此次油田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管理体制改革,重在解决以下问题:一是地税部门征收辽河油区养老保险费的主体地位问题;二是税费同征、同管、同查的问题;三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地税部门信息不能共享的问题;四是地税部门查补费款入库不畅问题;五是省级养老保险费征缴任务及计划执行的问题;六是征缴社保费执法风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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