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抚顺地税主要工作亮点纷呈
发布日期:2018-01-04 浏览次数: 次 信息来源: 抚顺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室 作者: 刘萌 字体:[ ] 分享:

2017年,全市地税系统在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和推进转型振兴两大任务,集聚正能量、释放精气神,强党建、铸铁军,促纳税便利、增企业活力,抓征管体制改革、增税费征收底气,奋力拼搏,亮点纷呈。

转型升级 我们有收获

“本年度抚顺市地税局在‘三比三看’活动中,以前列意识对待多项征收工作,圆满、超额完成了各项税收任务。成绩可贺!望新的一年再努力实现新业绩。”12月21日,中共抚顺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蒲信子亲笔批示,高度赞扬市地税局征管工作取得的成绩。不仅如此,市委书记高宏彬、市长杨维、省地税局局长张德昌等领导来调研时,均高度肯定了我局的工作。

“为民解难,为政清廉”、“热情服务,务实肯干”、“为民排忧,心系百姓”,三段故事,三面锦旗,既是市地税局持续服务转型的体现,又是纳税人对地税人给予肯定和尊重的见证,更是地税人继续完善自身,努力打造一流税收营商环境的助推器。

强化党建 我们有成效

2017年,顺城区地税局被市直机关工委推荐为“省直机关工委调研指导示范点”。这是市地税局强化基层党建工作的一个成果,以党建促队建、带群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党建工作网络,联通起全体税务干部切实肩负起“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职责使命;这是市地税局深入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队”的一个缩影,从“全市地税系统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到“全市地税系统领导干部进修班”,再到“集体观看‘党的十九大’开幕式”,一次次业务提升与思想洗礼,激发起每名党员的工作活力,承载起每名干部的事业理想;这是市地税局开创独具特色“抚顺地税”党建品牌的一个里程碑,开展“一日企业服务员”活动、与清原满族自治县南口前镇康家堡村结帮扶对子、“雷锋精神光耀税徽”主题志愿服务活动等,市地税局党建以新理念、新举措充分发挥了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示范带动整体工作全面提升。

税费征收 我们有信心

  2017年,得益于我市“一极五业”蓝图的顺利实施和全市经济的发展,市地税局全面完成了税费计划,地方税费收入都创造了近年来少有的好局面。在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深化的大背景下,我市相关企业抓住机遇,逆势而上,市地税局坚持“依法征收”“保证质量”的组织收入原则,抓早、抓好、抓细、抓实组织税费收入工作,税费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幅同步,为地方振兴发展提供了真实、有效的财力支持。

营商环境 我们有作为

市地税局致力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提高思想认识基础,做好政策效应分析,简化审批程序,落实税收优惠政策,2017年全系统落实各类优惠政策共减免各类税款122318万元。对税务干部进行全面培训,搭建网站、办税服务厅、12366热线、“两微一端”等税企交流渠道,对纳税人实施精准化、个性化的培训辅导,打通了政策落实的“最初一公里”,帮助我市多个支柱企业缓解缴税压力、摆脱经营困境,用税收减免红利助力企业发展。

队伍建设 我们有士气

如果说税务工作者是林中之木,那么“双素质工程”则可谓是穿林之雨,泽被阳春。在抚顺地税系统2017干部思想与业务“两个素质”提升培训班的课堂上,税务干部们如饮甘霖,受益匪浅;在东洲区办税服务厅的每日晨会上,办税服务人员不断地丰富征管和服务知识储备;在经济开发区、新抚区“老带新”集中授课的教室里,税收法律法规、执法操作方法正由经验丰富的老同志传授给朝气蓬勃的年轻同志,队伍的整体素质持续上升,迅速成长为担负起地税事业的栋梁之材。

厚积而薄发,水到则渠成。今年,市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程利在省局组织的“岗位大练兵 业务大比武”考试中获得全省征管评估岗位第一名,并代表省局参加了全国税务系统业务竞赛。

改革攻坚 我们有突破

税收票证管理,“手工”变“系统”。《抚顺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税收票证和税款缴库工作的通知》实施以来,借助“金税三期”(优化版)完整的流程链条,统一、精准、规范的票证管理模式取代了陈旧落后的半手工化票证管理方法,以往的征管盲点、漏点转变为化解违规操作风险的途径。此项工作填补了全省税收票证管理工作的一项空白,对全省税收票证管理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受到省局领导的好评,其经验措施已在《辽宁地税》上发表推广。

“一窗一人一机”,“独唱”成“对唱”。以清原县国地税率先实行为先导,吸取有效经验,征求相关意见,“一窗通办”办税模式将陆续在全市国税局、地税局全面推广。国地税合作的持续推进,正成为征管体制改革的重要支撑。

办公节能减排,“落地”不“落空”。市地税局以建设节约型机关为目标,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重点,从细微处着手,狠抓节能技改,强化日常监管,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树立节能减排意识。在辽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的第一批节约型公共机构评价工作中,市地税局被授予“辽宁省节约型公共机构”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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