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地税局开展暂缓征收工会经费筹备金宣传工作
发布日期:2018-01-22 浏览次数: 次 信息来源: 高新区地税局 作者: 袁欣 字体:[ ] 分享:

根据辽宁省总工会(辽工发函字〔2018〕2号)规定,对未成立工会组织的单位,自2018年2月1日起,暂缓缴纳工会建会筹备金三年。

图为 办税人员张贴通知(摄影:袁欣)

高新区地税局积极响应号召,认真贯彻执行。在高新区地税局办税大厅告知栏张贴通知,各科所相关负责人在纳税人微信群发布通知,要求各缴费人按照规定严格执行,如实申报,并解答纳税人疑点问题。对新开户的企业进行政策宣传讲解,并向纳税人发放通知单,纳税人按照企业实际情况填写并在通知单上确认签字。

前来办税的纳税人纷纷表示,高新区地税局对此政策不仅讲解详细清晰,而且宣传的及时到位。高新区地税局将继续采用多种方式进行宣传,以确保各企业二月份申报工会经费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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